王忠義殺父弒母獲釋 最高法院1日撤銷
王忠義涉嫌謀害父、母親以領取保險理賠,最高法院於6月1日撤銷二審判決,台中高等法院必須重新裁定此判決。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攝 105年6月16日 大 中 小 王忠義3年前因被控詐領保險金殺父弒母,於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無期徒刑,羈押兩年後,在2017年4月左右,因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報認為王母跌落溪中撞到石頭受傷溺斃成分居大,並無其他證據能證明王男積極弒母跡象,使王男當場釋放,檢調不服此判決提抗告,最高法院於6月1日撤銷二審判決,台中高等法院必須重新裁定此判決,王男是否羈押或釋放,還須等台中高分院來審理。事發當初王男帶全家去阿里山玩,不料母親竟跌落溪中溺斃,因全家都有買保險,被懷疑是否涉嫌殺害自己母親以獲取保險金,據法醫解剖,王母額頭的撕裂傷、頭左後枕部頭皮下軟組織及左右肩部有肌肉出血等瘀傷,稱有可能是王母肩頸遭外力非常用力往水中壓制而造成,如果跌入溪中撞擊導致,應會有擦傷,法院採信,認定王男殺害母親。王男律師於二審時,聲請台大法醫學研究所針對王母的傷勢再做補充鑑定,醫學院表示,肩頸深層的大面積挫瘀傷只可能以大鐵錘敲打導致,不可能是以手臂手肘壓制造成,台大法醫學研究所說明是王母跌落水中撞擊石頭造成,認為王母跌落溪中撞到石頭受傷溺斃成分居大,並無其他證據能證明王男積極弒母跡象,使王男得已當場釋放,檢調不服此判決提抗告,最高法院於6月1日撤銷二審判決,台中高等法院須重新裁定此判決,王男是否羈押或釋放,還須等台中高分院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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