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新南向政策 盼促進多元化交流

▲ 外交部今年4月宣布放寬東南亞國家來台簽證,落實「新南向政策」,2017年6月1日起,調整多國護照持有人簽證待遇。(圖/社會中心翻攝) 大 中 小 外交部今年4月宣布放寬東南亞國家來台簽證,落實「新南向政策」,外交部於2017年4月10日召開跨部會會議,經跨部會協商評估後獲得共識,從2017年6月1日起,調整多國護照持有人簽證待遇。外交部表示,「新南向政策」針對國家為,來台短期觀光、商業工作、探親或文化交流等活動,2016年就曾對泰國和汶萊兩國試辦免簽證,而且至今有明顯成效,且違常情形尚可在控制範圍內,行政院便進一步開放實「新南向政策」其他國家簽證,放寬實施。外交部預期將有助吸引更多「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來台觀光及洽商,並進一步讓我國與東南亞國家間各層面的交流與合作。開放措施如下:一、泰國及汶萊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試辦期延長至107年7月31日:外交部自上(105)年8月1日試辦該措施後,泰國及汶萊兩國來台旅客呈現大幅成長,上年泰、汶來台旅客分別成長57.26%及52%,本年1月至2月泰國來台旅客成長率更高達91.83%,而在台逾期停留、非法打工及犯罪率均在可控制範圍內,爰決議延長試辦1年。二、試辦予菲律賓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為期1年。三、擴大「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系統」適用條件:此是有條件式免簽措施,針對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與寮國國民,凡持有我國過去10年內核發之簽證(不含勞工簽證)且無違常紀錄者,得於內政部移民署網頁(https://niaspeedy.immigration.gov.tw/nia_southeast)填寫申請表後,獲發多次入境憑證。四、提升予斯里蘭卡及不丹的簽證待遇:該兩國原均屬我駐外館處從嚴審核簽證的國家,無法申請來台觀光簽證;經跨部會討論決定,提升予斯里蘭卡及不丹之簽證待遇,該兩國國民將得申請觀光簽證來台。五、開放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不丹及巴基斯坦等國商務人士,經外貿協會駐當地機構之推薦者,得適用申請電子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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