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又挨轟 國發會:忽略建設決心
▲藍委抗議《前瞻條例》。(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爭議不斷,法案日前在「唸完即審完」的情況下送出立法院,今(29)日遭媒體批評是「霸王硬上弓」、「鴨霸」,明顯是政治考量凌駕專業考量;計畫執行單位國發會則回應,各項建設構想在去年 520 前已在智庫充分討論,各項計畫都經過完整且長時間的討論,不應刻意忽略執政團隊長期的政策研究、推動新世代建設的決心。今日《中國時報》出刊報導,前瞻計畫政治考量凌駕專業考量,為了拉抬地方選情,各項計畫大多是跟著執政首長開出的支票在規劃,且隨著「計畫太過匆促、草率」的批評聲加大,前瞻計畫的撰寫時間也愈說愈早,最新說法是早在蔡英文還在競選前,就已在內部進行縝密討論,文中批評政府「完全執政,完全鴨霸」、「這樣的前瞻建設不可能為執政加分,只會痛失民心。」面對強力砲轟,國發會發出聲明表示,有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撰寫時間部分,編列特別預算的確是去年底正式決定,但計畫的各項建設構想,遠在 10 年政綱既已成型,去年 520 前已在智庫充分討論,總統蔡英文就任來即透過行政院盤點各主題的執行項目,計畫背後是 8年執政經驗和 8 年在野智庫檢討結果,不應刻意忽略執政團隊長期的政策研究、推動新世代建設的決心。國發會還說,各項計畫都經過完整且長時間的討論,以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來說,可行性評估早在 2006 年即已核定,台中捷運藍線、花東鐵路雙軌化等,地方也已討論 10 多年,只因為欠缺經費而未推動,藉特別預算來支持,加速落實;在後續審查懲處機制部分,計畫都由行政院偕同相關部會盤整檢討,挑選出具有前瞻性計畫,優先納入配合區域聯合治理的跨縣市建設,以及過去投入不足、發展動能較為不足地區的重要基礎設施,藉以促進地方整體發展,以及區域平衡。國發會解釋,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規定,中央執行機關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應依相關規定報行政院核定,並視計畫性質就其目標、執行策略、資源需求、營運管理、預期效益、等規劃,及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含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擬具綜合規劃及選擇與替代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報告,個案皆會進行效益評估,檢討經費的合理性以杜絕浪費,對於執行效益不彰的計畫,會內將適時會同相關中央執行機關進行滾動式計畫檢討,到時沒有準備好的計畫,會將其預算從特別預算移動到年度預算或做其他安排,以避免浪費政府資源,另對於執行效益不佳的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審計法及公務員懲戒法等相關懲處規範辦理。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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