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23棟地震危樓 全部拆除解除危險
▲霧峰地震危樓拆除。(圖/林重鎣攝) 大 中 小 在九二一地震時嚴重傾斜的霧峰萬豐里23棟住屋,遲遲沒有進行拆除,形同廢墟,經市議員張芬郁及地方人士積極爭取後,市府終於克服困難,28日進行強制拆除,為地方解決一個毒瘤問題。張芬郁指出,位在萬豐里全家福社區內的23棟住屋,在九二一地震時嚴重傾斜,但是一直沒有拆除,殘破不堪,隨時有倒塌的可能,對附近住戶造成安全威脅,地方要求儘速協助拆除,經她提案爭取並多次質詢反映,獲得市長重視協助,總算順利解決。張芬郁感慨,九二一地震已經屆滿17年,這些危樓歷經多任市長都無法拆除,讓附近社區住戶生活在恐懼之中,大家投訴無門,此次終於獲得解決,市府團隊真正是造福地方。市府都市發展局使用管理科長賴祐成說明,依據建築法第81條規定,23棟建築物被鑑定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經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拆除,由於逾期未拆,在公告期滿後,昨天進行強制拆除。賴祐成表示,這些住屋位在山坡地,屬於私人財產,加上原建築商過世,繼承子女有些出國,有些逃避不願理會,問題眾多,還一度造成公告無法送達,困難重重,幾經努力,總算圓滿達成任務。他強調,拆除費用共約250多萬,依規定將向所有人收取拆除費用,如果拒絕繳交,則移送法院處理,政府機關完全依法令規定辦理,手續完備。強制拆除工作動用多台大型怪手,逐步進行拆除,敲打鑽鑿聲響不斷,吸引不少住戶圍觀,對於長期拖延的問題,總算獲得解決,大家都感到十分安慰。都發局說明,九二一地震時列為全倒的危險建築,都已經依規定拆除,列為半倒的建物,則已完成補修強化,至於霧峰萬豐里地震危樓,屬私有財產,政府無法介入,不過由於有危害公共安全,加上業主置之不理,政府主管機關才依建築法規定,主動進行查報及強制處理。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