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收視費上限維持500 低收入戶免收視費
▲新北市宣布明( 106 )年11家業者每月每戶收視費上限維持500元。(圖/記者黃村杉攝)。 大 中 小 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28 日宣布,明( 106 )年11家既有業者每月每戶收視費上限維持500元,4家跨區業者也維持提供99元至500元不等的多元收費組合,即上限均不得超過500元,對於無法如期完成全數位化的業者,將依107年基本費率刪減5%~8%。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提供免費裝機及收視費。新北市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業者應於明(106)年11月底前完成有線電視全數位化,提供收視戶更多高畫質頻道及更多元的互動式服務,完成全數位化後市府也將持續推動業者進行分組付費,讓民眾享有不同收視選擇;至於未達成全數位化目標者,費審委員會也將依該業者107年基本費率刪減5%~8% (最終刪減費用由費率審議委員會決定)。另4家跨區業者,也依照其提報NCC的分組費率方案進行審定,每家業者提供至少3種以上基本頻道收視組合,最低組合每戶每月只要99元,超過100個頻道的普及組合也有450元或500元的優惠價格,供民眾多元選擇。費審委員會強調,業者如有惡性競爭情事,也將立即重啟費率審查機制,積極確保消費者收視權益。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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