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哥哥殺死妹妹的悲劇共犯還有誰?

16歲哥哥殺死妹妹的悲劇共犯還有誰?2017來臨前的前幾天發生了哥哥殺死妹妹的人倫悲劇,高一少年殺了小他1歲的妹妹,殺人兇手很明顯就是就讀高一的哥哥,死者為國中的妹妹;媒體紛紛指責16歲哥哥殘忍與父母難為,但是沒有人注意到製造這樁悲劇的共犯還有誰?根據警方調查,少年的父母北上出差,僅有兄妹倆人在家,晚間妹妹在客廳跳繩,李姓少年喝斥:「妳不要跳了!很吵ㄟ!」妹妹不肯停下。社會上很多人討論殺妹少年在校乖巧成績頂標,或曾坦言「忍妹妹很久了」,亦有人感嘆父母的難為,卻沒有人疑惑過這個國中少女為何要在客廳跳繩?犯罪心理結構的發展犯罪心理結構的發展會經歷三個階段的形態變化:(1)潛在形態。(2)惡變與整合形態。(3)衰落形態。第一階段潛在形態:當李姓少年只是具有某些不良心理因素,覺得父母不公平,而妹妹恃寵而驕無法理喻,即少年產生犯意,標誌著犯罪心理結構開始形成,此時處於實施犯罪行為前的準備狀態。 第二階段惡變與整合形態:當外界條件達到一定的閾值時,李姓少年心理發生突變,各種不良心理因素,如憤怒、忌妒與改善現狀的無力感之間交互作用,慢慢惡變為膠著、穩定的有序狀態,形成一種合力結構。即產生具有對妹妹有特定指向的犯罪動機和決意,並著手實施犯罪行為。第三階段衰落形態:此指當犯罪行為經過實施(包括已遂和未遂),無論其犯罪欲求得到滿足,或因犯罪行為受遏止,與犯罪相適應的心理狀態消失,李姓少年的常態心理因素由抑制狀態中恢復,內心矛盾衝突產生,而原來膠著、有序的犯罪心理結構開始衰落,變得混沌無序及鬆弛渙散。當外界條件達到一定的閾值:父母偏心現象因為對子女偏心是一種無法避免的現象,媒體名人在電視上紛紛以自身家庭為例,說自己非常公平但子女仍認為不公平。看起來「偏心」是普遍的家庭困擾,也難以克服,那麼既然是普遍現象,為何其他的家庭未爆發此種家庭悲劇? 父母偏心所造成的不良反應,除了忌妒與仇恨之外,而有一種叫做無力感。父母要求年長者讓年幼者一般來說,父母比較容易偏袒年幼的孩子;有時是因為在管教的便利性,兩個孩子發生爭執,要求年長的孩子讓步比較容易,教導年幼不懂事的孩子比較費時,因此為了家庭和樂便要求年長的孩子退讓。 這本是無可厚之事,但是長期不處理年長孩子的情緒,或管教年幼子女尊重兄姐,將造成年者者的過度壓抑,與年幼者的仗勢欺人,一旦爆發會導致不可收拾的災難。受寵兒的仗勢欺人 家庭寵兒依仗哪種權勢欺壓人?《西廂記》:「他學師友,君子務本;你倚父兄,仗勢欺人。」繩索耍弄時易打傷人,一般正常狀況沒有人會家中跳繩,但是16歲國中少女為何敢於客廳跳跳繩?而且遭哥哥制止仍堅持不肯退讓,她有持無恐的原因,是否與父母寵愛並要求哥哥凡事都要讓妹妹有關? 情緒控管與宣洩 李姓少年爭取不到較多的父母愛的無力感、無法改變不公平現狀的無力感,與兄妹之間溝通困難的無力感,這些看似小事,最後導致家中無人時,他喝斥:「妳不要跳了!很吵ㄟ!」而妹妹不肯停下,於是兩人開始爆發口角,李姓少年出手打妹妹,妹妹也不甘示弱還擊,李姓少年怒不可遏,隨手拿起擺在客廳的一根長約150公分木棒,朝妹妹頭部不斷重擊,見到妹妹未死,又用水桶裝水,將妹妹的頭悶進水中,確認她已死亡,才去警局自首。李姓少年接受偵訊時表示:想殺妹妹已經很久了,「但現在很後悔,怎真的把妹妹殺死了。」換句話說,當李姓少年犯罪行為經過實施其犯罪欲求得到滿足,他的常態心理因素由抑制狀態中恢復,而內心產生矛盾衝突。家庭悲劇共犯家庭悲劇的產生不會是只有單一原因,通常家庭成員會在家庭系統中扮演什麼角色,提供什麼樣的功能,往往受到下列五因素的影響:(1)先天氣質、(2)出生序、(3)家庭結構、(4)愛與被愛、(5)家庭動力。換句話說,家庭悲劇的產生,它是家庭系統出問題了,而非單一家成員出狀況,個人會影響家庭環境,家庭也會影響各個成員的互動,而彼此之間又有相互作用在互相影響。 因此,不能將家庭悲劇簡化為李姓少年的一時衝動或對妹妹的忌妒,然而將其歸類為父母的偏心,也不完全恰當。或許說李姓少年與其妹的先天氣質、出生序對悲劇產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而家庭成員間愛與被愛的關係失衡,使其家庭動力在運作上失去正常功能,才導致家庭悲劇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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