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反媒體壟斷卻遭嗆 時力無奈已提修法卻未被排案
▲對於反媒體壟斷團體的指控,時代力量黨團強調,黨團所提的《反媒體壟斷法》早已於4月初一讀通過,且本案也是這會期黨團優先法案之一,但即便如何呼籲,始終並未排入交通委員會議程。(資料照片/記者陳彥驊攝) 大 中 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9)日舉行中嘉案聽證會,反媒體壟斷的學生團體也赴NCC前抗議,但卻指責過去力推《反媒體壟斷法》的時代力量怠惰、未積極推動法案。對此,時代力量黨團強調,黨團所提的《反媒體壟斷法》早已於4月初一讀通過,且本案也是這會期黨團優先法案之一,但即便如何呼籲,始終並未排入交通委員會議程。時代力量強調,反媒體壟斷不僅是時力的重要政策之一,且反媒體壟斷運動更是幾位成員早於組黨前便積極參與的重要改革運動,後來在第8屆第3會期送出交通委員會停在院會的各版本,即是以時力黨團成員主要執筆的公民版本為基礎,時力反對媒體壟斷之立場始終如一。時代力量表示,黨團已於今年3月29日提出《媒體壟斷防止暨多元維護法》草案送院,並已第1會期第2次院會(4月8日)時一讀通過,送交通委員會審查,且直到此時此刻為止,立法院內也僅有這個版本。不過時代力量指出,即便黨團多次呼籲,但該法案始終無法排入交通委員會議程中;由於黨團5名立委所屬委員會並未包括交通委員會,因此只能透過一次又一次的呼籲,盼交通委員會的立委們能夠排案。同時在本會期(第9屆第2會期)一開議時,時力也把《反媒體壟斷法》列為黨團本會期優先法案之一。時代力量表示,黨團版本的《反媒體壟斷法》,秉持「抓大放小」、「明確可行」、「反映媒體特性及本土實情」、「遵循既有管制前例」(如《公平交易法》、《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原則,以市占率為基礎,判斷參與結合之媒體事業是否因該結合而獲得實質支配影響力。時代力量強調,他們堅持「媒體事業結合禁制紅線區之畫定」、「媒金分離條款入法,避免言論集中化」、「媒體事業員工推舉獨立董事,增進媒體公共性」、「新聞編輯室公約效力等同團體協約,保障新聞從業人員之專業自主性」、「建立『媒體多元發展基金』,促進媒體健全發展,獎勵提升新聞及節目內容」。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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