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同婚釋憲案 李來希:權利靠自己爭

▲ 李來希在「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發表對同性婚姻釋憲案的看法。(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大法官就同婚登記案,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表示民法未保障同婚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對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今(25)日說,同性婚姻能讓大法官認同、能組成家庭並非一朝一夕的結果,權利是經由努力爭取來的。李來希在「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發表對同性婚姻釋憲案的看法,他說每個人的價值觀和思維不同,他都給予尊重,但同性別的人能結婚、組成家庭,讓大法官認同並非一朝一夕的結果,而是同性戀者多年來的努力才達成。李來希指出,若不努力,就永遠得不到權利,而同性戀者是經由抗爭,才有現今成果,因此軍公教人員的權利,也要靠自己勇敢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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