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人權邁大步 民眾街頭淚擁

▲婚姻平權大平台在青島東路上舉辦「2017點亮台灣 亞洲燈塔」,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段宜康,以及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到場恭賀,群眾手持彩虹旗開心地揮舞。(圖/記者邱書昱攝,2017.5.24) 大 中 小 司法院大法官今(24)日下午4點公布同性婚姻釋憲案,最後宣布民法違憲,並要求立法院應於2年內,依照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案修正或制定。婚姻平權大平台在立法院青島東路旁搭建舞台,群眾高舉雙手激動歡呼,不少民眾揮舞彩虹旗,也有人感動拭淚、互相擁抱。到場加油的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表示,釋憲對台灣人權發展、人人平等精神,都是重要里程碑,這是所有人民成就,彰顯台灣在亞洲、世界上是往前走進步國家。蕭美琴鼓勵在場民眾說,大家也都很辛苦,這個議題在立法院努力很多年,10年以上走的路很辛苦,「至少我們今天在這條艱辛的路上往前跨了一大步」,這一刻不只是對台灣同志重要,對於堅信家的價值重要,相愛的人都有權利組成家庭、走入婚姻。蕭美琴認為,這一刻更是台灣帶動亞洲浪潮,這塊土地之上,每個人生而平等。她也強調,未來不想拖2年,希望可以走更快。同黨立委段宜康說道,感謝大法官克服最困難一部分,感謝大法官翻開正確歷史,而完成這份工作的責任在民進黨、立法院,民進黨在立法院過半無可推諉責任,大法官給兩年時間,應該在最短時間完成工作。並且提到,禮拜五是立法院會期最後一天,應該具體要求臨時會,全力推動民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呼籲,希望執政黨,尤其是法務部長邱太三,能聽進去大法官釋憲,這次大法官釋憲尊重,婚姻平權概念,是非常重要,這不僅是台灣民主一大步,也是華人全重要時刻,「恭喜我們一起加油,不要放棄。」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稍早公布解釋文指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解釋文並規定,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平權大平台在青島東路上舉辦「2017點亮台灣 亞洲燈塔」,群眾手持彩虹旗揮舞。(圖/記者邱書昱攝,201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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