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酒駕 司改決議制定酒害防制法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25日在廉政署舉行第3次增開會議,會中討論施用毒品者戒癮治療多元處遇模式之改良、毒品法庭看法及法院對施用毒品少年的輔導作為、酒駕之多元處遇等議題。圖為第五分組召集人梁永煌(右後)主持會議。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6年5月25日 大 中 小 台灣酒類取得容易,連兒少買酒也方便,因此頻傳飲酒鬧事和酒駕事故等,但現有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多是針對酒駕的事後懲罰,為了能在意外發生前,就能有效防止酒駕,司改會議第5分組今(25)日召開最後一次分組會議,決議要求相關單位盡速制定《酒害防制法》。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認為酒駕問題嚴重、兒少買酒太便利,加上《酒害防制法》已擱置立院7年,決議建請衛生福利部與立法院盡速制訂《酒害防制法》,檢討酒類可近性、飲酒場所限制等問題,並訂立明確規範,以避免酒駕釀禍。該組召集人梁永煌表示,台灣應參考他國規定,比方像限制飲酒場所和時間,降低飲酒便利性、以及深夜飲酒後導致的危險。據了解,該組今天除了決議制定《酒害防制法》,還做出其他決議,包括國會助理納入《遊說法》規範範圍、落實販賣酒類給兒少的處罰、提高兒少安置輔導經費、建議法務部刪去個資後,公開犯罪資料供學術界研究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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