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四警分局辦理萬安40號演習 召開協調會
▲台中市警四分局召開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大 中 小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為辦理「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於本月21日15時在南屯區向心南路811號第四分局7樓簡報室,舉辦「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會中邀集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臺中市南屯區公所、南屯區衛生所、消防局第六大隊、各里守望相助隊、民防、義警中隊及學校代表等單位共同參加,希望透過事前完善的溝通與協調,讓本次的萬安演習更加完善,協調會由第四分局分局長林逢泉親自主持。林逢泉於會中表示,本年度中部地區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訂於106年4月13日13時30分至14時舉行,實施30分鐘「防空疏散」演練,檢驗防情警報系統,人、車疏散避難,及避難設施運用;會中除感謝各與會人員能抽空來參加外,也特別提出呼籲各單位人員能配合宣導及實施演練,並指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應按規定接受憲、警及民防人員指揮,進行疏散避難,商店、居家者應緊閉門窗並實施燈火管制,籲請民眾切勿於演習期間在室外觀望徘徊,若經規勸仍未能配合實施疏散、避難,依據民防法第25條及第2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提早因應,當警報聲響起時,請不要驚慌,並配合執勤人員指示進行疏散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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