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影評偷7800元錢包 遭判4個月定讞

曾任金馬獎評審、女影評人老嘉華(圖)被控去年赴北巿百貨的書店偷走7800元的女用長夾,一審判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經上訴,她日前出庭哭說沒犯罪,求法官判無罪。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3月12日 大 中 小 知名影評老嘉華曾擔任金馬獎的評審,被指控在台北市微風廣場的紀伊國屋書店內,順手牽羊偷走了價值7800元的錢包,高等法院依據監視器畫面,確定老嘉華觸犯竊盜罪,今(22)日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身為公眾人物的老嘉華做了不良示範,她遭到紀伊國屋書店指控,偷走店內價值7800元的錢包,即使老嘉華矢口否認偷竊,表示原本其實想要結帳,但後來打消念頭不想購買,隨手將錢包置於雜誌上方,並稱當時走出店外,警報器並未響起。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定老嘉華行竊。年近60歲的資深媒體工作者及影評人老嘉華,曾經為金馬獎影片講評,在電影圈頗具知名度。微風廣場的紀伊國屋書店距離老嘉華住家不遠,她也時常到此光顧,如今犯下竊盜罪,令電影圈譁然。一審判老嘉華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她不服判決結果繼續上訴,二審依舊否認行竊,高院最終仍舊依竊盜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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