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國民黨不動產 辯論訓政時期法律效力
▲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24日召開聽證會,會中要釐清國民黨是否有不當取得國有特種房屋基地,並判定追討價值,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強調,國民黨是合法接收日產作為戰爭補償。(圖/記者戴祺修攝,2017.03.24) 大 中 小 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24日召開聽證會,會中要釐清國民黨是否有不當取得國有特種房屋基地,並判定追討價值,由於國民黨主張戰後是依照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合法接收日產作為戰爭補償,因此與會的專家學者,針對訓政時期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進行辯論。「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舉行第一次聽證,希望釐清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的458筆「國有特種房屋基地」,是否已經移轉第三人或已被政府徵收,無法歸還。另外,國民黨是否用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離民主法治方式,取得國有特種房屋基地;同時黨產會若要追討已經轉移給他人的「不當取得財產」,價格該如何計算。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會前受訪表示,過去政府將日產以賠償國民黨在戰爭的損失為由,抵充給國民黨,這是訓政時期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若決議無效,等於民國34到36年間的法律無效,代表中華民國歷史斷了一段。國民黨二戰時到底有多少損失?邱大展表示,不清楚,但國史館有統計資料,只是跟國史館調閱還沒下文,初步估計國民黨有2、300百筆的資料,當年國民黨取得的日產轉帳,是根據訓政時期國防最高委員會的決議第184次、185次會議記錄,顯示以日產轉帳抵償戰爭損失給人民團體及個人,不只有國民黨取得日產,因此其中沒有不當取得的問題。對於邱大展的說法,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沈清楷表示,國民黨以中華民國財產,也就是日產抵償戰爭損失說法奇怪,因為日產到底是否屬於中華民國財產還需要確認。訓政時期是以黨領政,國防最高委員會就代表政府進行抗戰,黨國不分該怎麼釐清?沈清楷認為,過去國民黨以黨領政,現在國民黨卻宣稱是黨是聽命於政府,可國防最高委員會就是國民黨領導,等於是沒有一個高於國民黨的政府存在,目前好像是對國民黨有利,就說黨聽命於政府,但國民黨自己也承認過去是以黨領政,若這個邏輯無法釐清,恐怕無法繼續談下去。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吳威志表示,目前的政府並非革命而來,因此必須承認現在的法律是從訓政與憲政時代延伸而來,都是有效的法律,中華民國訓政約法在當時就等同於憲法,在民國36年進入憲政年代時,就把訓政時期國防最高委員會的決議作為現行533種的法律彙編,該委員會第184次、185次與第227次的三次會議記錄,是有關於國民黨產處理,都應該重視。吳威志說,有憲法學者提出過去確實是黨政合一,但國防最高委員會會議主席是由總統擔任,並用該委員會組織行使緊急命令權,大法官第543號解釋文說,緊急命令權在法治不嚴謹時有替代法律的效果,所以政府該要承認訓政時期的法律。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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