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吞唐伯虎等真跡 影帝江彬遭判1年11月
▲亞洲影帝江彬被親戚指控侵占名人真跡,遭判1年11月有期徒刑。(圖/社會中心翻攝) 大 中 小 曾為亞洲影帝的老演員江彬(本名馬世衡),近日遭親戚指控侵占唐伯虎、閻立本等名師8幅真跡字畫,總價值高達新台幣45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江彬侵占其中6幅,並依侵占罪判處1年11月徒刑,可再上訴。江彬親戚指控,94年間因急需用錢,將家傳的8幅字畫委託江彬代尋買家,當時雙方僅以口頭用港幣、美金約定底價,依當時匯率換算,8幅字畫估計超過新台幣4500萬元。合議庭認定,江彬以港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400萬元)將高克恭、林和靖字畫,售予中國文物富商阮永虎,卻向親戚謊稱只賣了50萬元港幣(約新台幣200萬元),扣除17萬元的佣金後,只付給親戚183萬元,若依原本約定的50%佣金計算,江彬額外侵占約675萬元。另外4幅字畫江彬則占為己有,並將其中的錢澧字畫送給桂姓友人,抵償他積欠的新台幣20萬元債務。江彬從頭到尾否認犯行,更企圖找理由推卸責任,至今仍未與親戚達成和解。合議庭考量他目前無業,仰賴子女撫養,依侵占罪判處他3年10月有期徒刑;而由於犯罪時間在96年以前,再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執行,減二分之一刑期為1年11月徒刑。據了解,這8幅真跡字畫為:元朝高克恭《春溪雲樹圖》、宋朝林和靖《行書梅花詩》、清朝錢澧書字帖、明代唐伯虎《山靜日長圖》畫冊、唐朝閻立本《秋嶺歸雲圖》、五代趙幹《山水卷》絹本、宋朝夏圭《千巖競秀圖》絹本及字朝米元暉《姚山秋霽卷》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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