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志:同性戀非天生 他與妻結婚育有2子女
下一代幸福聯盟17日到司法院陳情,對同婚釋憲案主張程序不公「先釋疑、再釋憲」。前同志郭大衛(圖)表示,同性戀性傾向不是天生的,他後來脫離同志身分,與妻子結婚並育有2子女。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06年5月17日 大 中 小 下一代幸福聯盟就同婚釋憲案今(17)日赴司法院陳情,主張程序不公,應該「先釋疑、再釋憲」。前同志郭大衛指出,同性戀性傾向不是天生的,他雖然當過同志,但後來脫離身分,與妻子結婚且育有2子女。同性婚姻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訂於24日下午將公布合憲或違憲的解釋文,下一代幸福聯盟質疑程序儼然不公,婚姻定義應由全民決定。今(17)日下午與眾多關心台灣婚姻家庭制度的民間團體,陸續赴監察院及司法院陳情。針對日前司法院長、大法官許宗力指出,同性婚姻的關鍵在於同性戀性傾向是否天生,前同志郭大衛以自己為例解釋,同性戀性傾向不是天生的,同性戀傾向有改變的可能。根據前同志郭大衛表示,從國小至大學3年級的10年間,他是同性戀,後來他脫離同性戀,因為交了一位女朋友,這名女友在2014年與他成親,之後還生了2個小孩,感情濃密,每天工作動力就是為了兒女們,過著充實的人生。郭大衛還提到,社會上許多同性戀脫離了同志,走入傳統家庭,也有人一輩子單身,但他們都生活得很好,對於這次憲法法庭開庭及鑑定報告書,沒有邀請心理學、精神科學的專家做證,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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