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判決 台新金稱實質全贏 籲林全撥亂反正尊重司法

▲針對彰銀案二審判決結果,台新金財務長暨發言人林維俊(右)與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陳玲玉召開記者會,呼籲財政部尊重司法判決,並籲請行政院長林全出面撥亂反正、匡正前朝錯誤。(圖/記者顏真真攝,2017.5.17) 大 中 小 針對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議案,高等法院17日二審判決,確認財政部對彰銀持股未出售前,且台新金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者,應支持台新金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的普通董事席次。台新金傍晚召開記者會強調,從判決內容來看,台新金實質上是全贏,很遺憾財政部還在爭執沒有契約關係,「難道我們不是法治國家嗎?」呼籲行政院長林全出面撥亂反正、匡正前朝錯誤,支持台新取得彰銀5席普通董事獲取經營權,促使財政部不要再提起上訴,早日息訟止爭。台新金財務長暨發言人林維俊下午5時與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陳玲玉共同出面說明彰銀案二審判決結果。林維俊表示,對於高等法院判決台新金勝訴,不只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存有繼續性的契約關係,也確認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5席普通董事席次,「我們感到十分欣慰,感謝法院終於還給台新金一個公道」。林維俊也向彰銀案當初擔任財政部長、也是現任行政院長林全喊話,雖然林全在今年1月3日曾表示,彰銀經營權爭議不能替法官決定,但由於高等法院已判定台新金勝訴,台新金懇請林院長撥亂反正、匡正前朝錯誤,促請財政部及相關公股行庫、國發基金,依照高等法院判決結果,在6月16日彰銀股東會的董事選舉案中,支持台新金當選5席普通董事,也不得以徵求委託書或其他任何方式,妨礙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此外,林維俊說,財政部自2014年以來一再主張「雙方沒有契約關係」,但台北地院及高等法院,均認定財政部與台新金間具有契約關係存在,足以證明財政部對台新金確實負有契約義務,因此,請林全院長促使財政部不要對高院判決提起上訴,以期早日息訟止爭。林維俊還強調,台新金期待與財政部共同攜手,為彰銀、20餘萬名股東及員工,創造多贏的局面。對於財政部還強調與台新金無契約關係存在,陳玲玉表示,很遺憾財政部仍在爭執沒契約關係,「難道我們不是法治國家嗎?」不僅地方法院判決如此,現在高等法院判決更清楚,政府不是要司法改革嗎?請求財政部尊重法院判決,很難理解與想像政府財政最高機關不尊重司法判決,而且現在行政院長林全就是2005年當時的財政部長,他強調,要尊重前朝決策及法院判決,彰銀案的前朝最早就是他們。林維俊說,雖然財政部下午發布聲明表達立場,但高等法院已判定台新金勝訴,而事實審就是到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只是看引用法律有沒有錯誤,期待院長林全可以出面,不要再浪費社會及司法資源,可以在這裡結束這糾纏12年的案子,大家共同為未來好好努力。林維俊也提到,雖然司法上看起來台新金是勝訴,但老實說實質上對台新金、彰銀、政府及台灣投資環境聲譽都是很大傷害,是四輸的局面,現在是非常重要的時間點,扭轉過去大家都輸的情況,可以創造多贏局面。至於財政部堅持再提上訴,林維俊表示,既然高院是事實審的最後判決,希望到此打住,財政部不要再上訴,大家可以坐下來好談,也重申希望林全院長出面撥亂反正、匡正前朝錯誤,對於財政部若再宣稱彰銀股權結構今非昔比,林維俊強調,財政部逆向加碼就是違約行為。對於若財政部在6月16日董監改選再拿下過半席次,並取得經營權,台新金會再採取什麼行動?陳玲玉說,台新金還有很多策略可以做,但事情還沒發生,沒辦法說。至於財政部宣稱立法院決議,公股不得支持非公股人選,陳玲玉表示,立法院決議是假議題,那是立法院附帶決議,依法不能拘束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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