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稅捐處提醒納稅義務人 106年的房屋稅繳了嗎?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尚未繳納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圖/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供,2017.5.18) 大 中 小 民眾106年的房屋稅繳了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尚未繳納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此外,為便利民眾補單,稅捐稽徵處及所屬分處於5月31日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的7時,民眾可多加利用。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長黃育民表示,沒有收到稅單或遺失稅單的民眾,可撥打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的服務專線(02)27455880,或於上班時間撥打服務電話(02)89528200、0800580739,或就近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民眾亦可利用已註冊的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https://net.tax.nat.gov.tw/)「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線上查繳稅。黃育民指出,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單筆2萬元以下的稅單,另可於今年6月2日的23時前,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的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小白單)後於超商櫃檯繳納;請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