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鬥不贏民? 財部認彰銀案判決窒礙難行
▲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表示,彰銀案二審判決的結果在實務上可說是窒礙難行,財政部將上訴到底。(圖/記者林昱均攝,2017.05.17) 大 中 小 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議,高等法院今(17)日二審判決出爐,確認財政部對彰銀持股未出售前,且台新金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者,應支持台新金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的普通董事席次,不過,對於台新金要求財政部歸還經營權以主導彰銀則是駁回,在訴訟費用分擔上,雙方各半。財政部指出,二審判決結果在實務上不可能實現,將再上訴。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表示,台新金不斷指責財政部失信於民,但從法院駁回關於移轉經營權部分,其實就已代表台新金與財政部的契約並非永久、在後續沒有契約關係的狀況下,自然沒有失信於台新金的狀況。不過他表示,自己對判決結果要求財政部支持台新金取得席次過半感到遺憾,而財政部將在收到判決書的20日內依照程序再上訴至最高法院。從公股規範來說,蘇建榮指出,台灣為五權憲法的國家,財政部為行政機關,本來就受到立法機關監督,立法院早已決議任何公股、泛公股都不得支持非公股人選,所以目前財政部依照立法院的決議,並不會支持其他候選人,包括台新金。從實務上而言,以彰銀6席普通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共9席來說,蘇建榮表示,財政部是行政機關,根據立法院的決議,是不得在董事會支持非公股的人選,因此財政部自身至少會有1席普通董事,而且目前董事會有1個關鍵股東也已確定占1席普通董事,僅剩4席普通董事,所以判決所要求的需給台新金5席普通董事,在實務上根本不可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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