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煙火爆炸案釀4死 煙火公司判賠240萬
新北市五股「新興堂」香鋪店22日晚間發生嚴重爆炸案,造成 4死多傷,24日現場只見斷垣殘壁,整個建築物的鋼筋都被燒得扭曲變形,景象怵目驚心。(圖/中央社提供) 大 中 小 5年前,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香舖發生嚴重的煙火爆炸案,香舖的負責人陳邱隆與母親當場身亡,陳父與次子事後主張,萬達煙火公司放任受僱人鄭禮廷,擅自提供煙火成品,且沒做好安全措施,提告求償共704萬餘元,最高法院今天(10日)判萬達公司和鄭男應連帶賠償240萬元。全案定讞。據判決指出,100年4月1日間,桃園萬達煙火公司發生廠區爆炸,釀成1死2傷,當時遭到桃園縣消防局公告廢止「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同年4月22日中午,新興堂香舖負責人陳邱隆因承接施放煙火業務,向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調用煙火,獲得同意。然而煙火在抵達新興堂香舖後,眾人搬運煙火時,因摩擦、震盪等因素,不慎將之引爆,造成陳邱隆及其母陳純美、貨車司機盧錦熹等人當場死亡,而路過的轎車駕駛林文宏也遭波及被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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