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天津港爆炸案重判 離職、掛名、簽字的均難逃
天津港爆炸案頂格重判,離職、掛名、簽字的均難逃。 大 中 小 記者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一審分別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9家基層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並於9日對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單位及24名直接責任人員和25名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
沉痛的教訓正義的審判嚴正的警示
——『8•12』事故系列案庭審紀實根據天津日報報導,2015年8月12日深夜,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一聲巨響,震動了整個濱海。據大陸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8•12』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難、8人失蹤,798人受傷,304幢建築物、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截至2015年12月10日,直接經濟損失摺合人民幣68.66億元(以人民幣計算,以下同),堪稱建國以來最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國徽高懸,法庭莊嚴。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關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等9家基層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各庭審現場均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等旁聽。9日,各法庭分別依法對系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瑞海公司和安評仲介機構利慾薰心、膽大妄為;多名本該把好關卡、依法履職盡責的政府官員瀆職失察,個別官員甚至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導致隱患日積月累、日益膨脹,最終釀成慘禍,相關責任人員也身陷囹圄。所有的企業、監評機構、所有的公職人員,都值得從中引起反思,以為鏡鑒。
圖為11月9日,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11名直接責任人員在法庭上鞠躬謝罪。
圖為11月9日,瑞海公司董事長于學偉(中)在法警的帶領下進入法庭。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