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直擊】大小S當門神 汪小菲旅店違法偷跑(更新)

(更新網友最新回應)藝人大S(徐熙媛)老公汪小菲看好台灣觀光潛力,斥資新台幣3.5億元,請來國際知名的鬼才設計師菲利浦.史塔克(Philippe Starck),打造台北獨有的北歐風設計旅館,並以愛妻大S為名,取名為「S Hotel」,近來積極在媒體曝光,準備於4月中風光開幕,卻有民眾爆料指出,S Hotel尚未取得合法觀光旅館執照,就私下偷跑對外營業,公共安全相關設施甚至未經政府複勘,整體安全堪慮。S Hotel因違法營業,本月二十日已被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開罰五十萬元,汪小菲事後對外澄清強調:「消防安檢已驗收、建管處也核准了,只是請親朋好友來試吃試住…」但本刊在北市府觀傳局開罰前,記者就已二度致電飯店洽詢,同時輕易在飯店官網預訂房間成功,並實際入住,等同戳破汪小菲的謊言。S Hotel位在敦化北路和長春路口的西華大樓,該棟大樓是屬龍巖集團所有,一樓原是全台灣第一家美式餐廳「T.G.I Friday's」,後來被汪小菲以每月七百萬元向龍巖租下整棟大樓,且一租就是二十年。汪小菲為了打造S Hotel,還特地請來法國知名設計大師菲利浦.史塔克(Philippe Starck),將西華大樓從內到外徹底翻修,打造擁有六種房型、共一○四個房間的精品設計旅館,試營運期間的房價則從四千多元到八千多元不等。S Hotel目前在北市府觀傳局的資料中,是已取得籌備許可的籌備期,但因S Hotel是將辦公大樓改為旅館飯店使用,另須向工務局建管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待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及完成公司登記後,才能向觀傳局申請複檢,再由觀傳局會同警察、消防、建管、衛生等部門聯合複勘並通過後,才能向觀光局申請觀光旅館營業執照及旅行業登記證,取得這兩張證照後才能算是合法營業的業者。為確認S Hotel是否有對外營業,記者兩次致電S Hotel,希望能訂房入住。第一次接電話的櫃檯小姐表示,目前不接受訂房,因為S Hotel目前是在「試營運」階段,只開放給員工親友入住,藉此了解房務或其他方面還有沒有地方需要改善;唯一能訂房的方式就是透過如Agoda等國際訂房網站來訂房。記者之後再度致電S Hotel,另一位接電話的櫃檯小姐依然表示目前飯店屬「試營運」,當記者進一步追問何謂「試營運」?對方回答「尚未正式營業」,但強調若想訂房,國際訂房網站如Agoda、Booking、Expedia都可以訂得到,「只要在那些網站上能訂到房間,我們(指S Hotel)這邊就沒問題。」二月十七日本刊透過S Hotel的官網,以一晚四千六百四十元的價格,預定隔日入住的標準雙人房一間。記者隔天前往飯店Check-in時,發現大廳裝潢簡約時尚,櫃檯人員用Macbook幫旅客辦理住房手續,大廳角落還刻意打造成北歐風格,設置兩個看似燒著熊熊柴火的假壁爐,一旁的書櫃上則放滿汪小菲與大S所生一對兒女的全家福照,以及大、小S的合照。記者從電梯走到房間途中發現,為了改善老舊大樓樓高較低的毛病,S Hotel刻意在走廊使用大量的茶鏡包覆樑柱,營造開闊的視覺,但房間內幾近全白的裝潢風格,恐怕會讓看慣五星級大飯店豪華氣派裝潢的民眾難以適應,與記者同行的友人甚至脫口而出:「好像IKEA喔!」記者入住的標準雙人房約八坪大小,房內無論床單、被套、枕頭套,或沙發、茶几、床頭櫃,甚至迷你吧上的膠囊式咖啡機,全都是「一片白」,房間雖然不大,但S Hotel也在房內利用大量明鏡增加房間的空間感,而電視一打開,訂房貴賓的姓名就立刻出現在螢幕上,讓旅客感覺賓至如歸。汪小菲投下鉅資打造國際級設計旅館,甚至還以愛妻大S為名,卻在臨門一腳之際選擇偷跑,為了區區營收,不僅將兩岸慕名而來旅客的安全置於險地,萬一出事更會賠上自己和大S兩個人的形象,實在得不償失!S Hotel公關總監Jesse表示,S Hotel的消防及建築師審查都已通過,北市建管處也已完成勘查,目前已向北市觀傳局送件申請會勘,但時間未定。他指出,S Hotel很多地方都還沒完工,需要反覆修正,之前官網上可以訂房,只是訂房系統在做測試,並未對外營業,可能因此造成外界誤會。至於為何被觀傳局認定有營業行為?Jesse說,只知道是有人舉報,詳情他並不清楚,但強調S Hotel從未對外營業,一切都是為了日後營運在作嘗試,不過既然北市府已開罰,昨天S Hotel已經收到觀傳局五十萬的罰單,S Hotel一定會遵守法律如數繳清。​網友Tony Hung 表示:「違法怎麼不連續開罰,公務人員都不依法執行嗎?!」網友胡東海則嘲諷:「真有錢,賠不完,再接再厲,倒了餐廳開飯店!」網友Michael Lu說這是:「公眾人物做最壞的示範。」但網友Tony Yang卻認為:「樹大招風,大大小小違法的旅店多的是,連國外觀光客都知道從那訂房,就只有政府官員不知道!」(撰文:調查組 圖片:壹週刊)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