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俏西施不爽被摸小手 要告客人性騷擾

到檳榔攤消費時摸一把西施小手,好像天經地義,現在卻惹上是非。台中一名鄭姓女子(21歲)在大里區中興路的檳榔攤上大夜班,上周一晚間,一名男子趁消費時抓起她的手,鄭女不爽甩掉對方,竟遭男子飆罵國罵,她向老闆訴苦,得到「這不是甚麼大事」的回應,並要鄭女忍耐,結果隔天她就被開除,鄭女又氣又委屈,昨憤而向警方報案,要抓涉嫌性騷擾的男子,還向勞保局申訴老闆違反《勞基法》。鄭女表示,上周一深夜11點多,一台計程車停靠檳榔攤,副駕駛的乘客買了檳榔幼葉及一包香菸,共消費255元,付錢時後方乘客卻搶著付,還打開車門下車,對方藉著酒意靠近往鄭女,還抓住她左手臂不放。鄭女與該男拉扯了幾分鐘都鬆不開,對方也遲不付錢,讓鄭女相當不爽,直接把手甩掉找副駕駛座男子收錢,沒想到該男面子掛不住,對鄭女狂飆「幹拎娘機掰」等國罵,鄭女也不甘示弱,反嗆「要摸不會去酒店喔!」,兩人僵持十分鐘,鄭女收到錢後,計程車就直接駛去。鄭女說,張姓老闆(40歲)全程都在場,事後從倉庫出來詢問,鄭女說明自己被客人拉手性騷擾,老闆反而對她擺臉色說「這又不是甚麼大事,忍就好了,別間店小姐遇到性騷擾也是忍一下就過去,我這是為你的安全著想」,但隔天卻叫鄭女交出店鑰匙,以服務態度不佳及跟客人聊天太久為由,解僱鄭女。鄭女氣憤表示,明明遭到性騷擾,卻還被老闆這樣對待,讓她感覺相當無助。鄭女也控訴檳榔攤,不但沒有幫員工投保勞保,且每天固定上班九小時,假日還必須上到十二小時,月休只有四天,只要請假就會被扣當天薪水,全勤獎金5000元也會被扣掉,為了賺錢就算吊點滴也要去上班,非常不合理。張姓老闆解釋,這麼說是出於好意,怕客人挾怨報復,來堵人或是來砸店對大家都不好。會要她離職是因為常常透過監視器看到,鄭女會與客人在外聊天很久,也有不少客人反應鄭女服務態度不好,且鄭女也已經提離職。鄭女則回應,交辦工作都有完成,朋友找他也是因為怕她出事,畢竟大夜班只有一人。針對沒有投保勞保,張姓老闆解釋,是因為檳榔攤員工數不到五人,員工基本薪資是三萬二都有給足,且沒有扣掉任何費用。上班十二小時,是因為隔天休假,一天只有兩人上班,才會拆開一人一半。台中市勞工局勞檢處處長羅群穆指出,勞保條例規定五人以上要投保,五人以下公司未投保並未違反規定;另外,加班費應給而末給可開罰2至100萬元,勞方可透過勞資爭議調解程序,進行勞資調解。弘光科大兩性專家副教授陳瑛治表示,老闆明顯沒有性別平等意識,維護員工權益,態度可議,不管男女只要在職場上感受到任何身體或心理不舒服,都可以提出來,更不能因為特殊行業關係,就把性騷擾合理化。(田兆緯、黃任膺、王煌忠/台中報導)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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