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遭判刑得易科罰金 頂新製油: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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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17日再開庭審理頂新製油涉逃漏稅案,前董事長魏應充(左)出庭應訊,神情嚴肅不發一語。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攝 105年11月17日 大 中 小 針對頂新製油公司涉嫌逃漏稅案,彰化地方法院於今(23)日判決,前董事長魏應充被判3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為此,頂新製油表示,尊重司法將積極改善缺失,但關於外傳「只要繳錢就可免受牢獄之災」這樣的說法,頂新表示這是受到外界誤解。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混油案時,意外發現頂新製油公司在報繳營業稅時,故意浮報進貨成本,低報賣油利潤,涉嫌逃漏稅逾2億。而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頂新公司涉逃漏稅6000萬餘元,而頂新公司事後也已補繳4億多元的稅金與罰款。對於彰化地方法院的宣判結果,頂新製油表示尊重司法,將謙卑自省、積極改善缺失,並強調整起案件是彰化地方法院考量頂新製油已完成繳納相關稅款與罰鍰,以及相關類似案情檢方多給予緩起訴處分等因素,因此才對相關人員處以得易科罰金之刑,並對會計人員宣告緩刑,未免外界誤解錯誤訊息,特此說明。頂新製油指出,公司已改正稅務制度,將持續投入社會公益,以更有價值的行動對社會作出貢獻,竭力回應各界指教,藉實際行動來證明革新的信念。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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