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日薪不到一千元的實習生,要求離職竟被惡老闆求償59萬!這社會是怎麼了?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
2女大生工時太長離職 竟遭名店求償59萬真是讓人怒不可遏!新聞報台中一家貴婦麵包坊,經校方安排,收了兩個實習生實習。
兩名實習生一天工時長達14小時,
月薪20008元,實領只有一萬六千多元。
然後內場備料、外場販售、清潔打掃洗碗甚麼的都要做。
從早上七點到晚上九點關店。兩人向老闆反映工時太長,老闆還罵她們 『無腦』。
後來兩人受不了提出辭職後,
被老闆以『契約約定應於三周前告知離職』為由,
委託律師求償59萬!這惡質老闆真的是有夠沒天良,
每個月20008讓實習生幹14小時這種惡毒凹員工的作法,
就不多提了。
人家反映工時太長,居然罵人 『無腦』,
這根本就可以告了啊!
擺明著當老闆就欺負小員工,
當老闆就可以這樣隨便罵人嗎?
更何況每個月工時這麼長然後領這種低薪,
比奴隸還不如呀!最誇張的是老闆的求償行為,
新聞裡提到,
老闆主張這兩位實習工沒有『依契約於三周前告知離職』,
所以要求償一個月份31天的『業務損失』,
每天一萬元;
以及28天『精神損失』,
也是每天一萬元。
所以共計59萬元。靠! 這真的是麵包店老闆嗎?
根本是黑社會高利貸討債吧!
先不說這份契約因為跟勞基法衝突所以無效,
根據勞基法其實兩人只要在十天前告知就好。這兩人一天的薪資合計大概也兩千塊不到,
業務損失居然想凹到一天一萬!?
這是間接承認麵包店都是凹員工凹到骨頭都啃光嗎?
還是這家店如果沒有這兩位月領兩萬的實習生來撐就開不下去?還有每天一萬的『精神損失』,
到底是在損失甚麼?
根本就是這慣老闆自己有問題要看醫生吧!然後只是兩個辭職的實習生,這老闆居然特地委託律師來求償,
感覺根本就是想欺負小員工而已啊!
開這種血汗缺找實習生,然後離職了就要找律師求償,
有錢請律師沒錢給員工加薪,
我看亂凹求償費根本是這家麵包店的副業是吧!
搞這種把戲真的是良心被狗啃啊,
你乾脆去搶好了!好在今天是學生以及學生家長,
向市議員陳情,
市議員向勞工局反映,
事件才爆出來。不然像這種惡質老闆,
不知道還要用這種手段還要荼毒多少人。以前還有不少人會說甚麼現在年輕人都是草莓,
工作稍微硬一點,動不動就說受不了…
還說甚麼不爽不要做、自己當老闆之類的,現在對比之下看看這些慣老闆的嘴臉,
其實這些
吃人不吐骨頭的惡質老闆才是真正的社會毒瘤好嗎?
一直洗腦年輕人不夠好操的人,
就是這些慣老闆或慣老闆的打手啊!。
大家碰到這種惡質公司,真的不要姑息養奸,
不把他們的惡行攤在陽光底下讓大家檢視,
就還會有更多受害者啊!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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