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三重大同南路強拆迫遷 判人民死刑

本內容由公庫提供文/反迫遷連線時間:2017/03/16 上午9:00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172巷18號在3月16日這天,代表著人民被都更所壓迫的末日,也是一個家,一座廟被政府判死刑的日子。三重大同南路「丙區」更新單元最後一位為原住戶將在16日遭到強制拆除,雖然在過程中與新北市政府舉行過數次協調會,卻只針對居民跟圓富建設做協議安置,但不願 釐清土地盜賣及偽造文書變更登記的真相,況「甲區」更新單元目前亦遭受到拆屋還地的告訴;而民事法院卻只看土地登記,不願正視被變造登記的事實,導致當日強拆已成定局。(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3/16其他社運行動 |明訂例休,別閃加班費!接受判決,甭花律師費!https://goo.gl/C1aToF| 憲法法庭也要民主化,資訊公開、程序參與不可缺https://goo.gl/mTKULo|「一人一故事 寫給大法官」 募集同志生命未完成的權利清單https://goo.gl/Kl5VhP---行動看板為公民團體提供之資訊。來信請寄:[email protected]。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