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環保局查獲屠宰場偷排廢水 依水污染防治法祭出重罰
▲環保局派員埋伏稽查高樹鄉1家家禽屠宰場,當場查獲該屠宰場偷排廢水。(圖/記者陳宗傑攝2017.3.15) 大 中 小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14日清晨派員埋伏稽查高樹鄉1家家禽屠宰場,當場查獲該屠宰場將未經處理的廢水以暗管偷排至場外大排水溝,環保局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予以告發處分,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款。高樹鄉1家家禽屠宰場屢遭陳情有偷排廢水情形,環保局為有效查處污染源,特派稽查員於清晨至該場埋伏,於距該場數百公尺外大排水溝,即發現大排水溝內有大量湧冒血水情形,環保局隨即採集樣品送驗,並至該屠宰場內查核,終讓業者承認該血水即為屠宰場所排放,該屠宰場利用預埋之暗管偷排廢水,違規情節重大,環保局將依所查核事證依法嚴處。環保局魯台營局長表示,新修正後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上限大幅提高,尤其對於故意繞流排放、稀釋偷排廢污水或放流水嚴重超標等違規行為加重處罰,罰款上限從6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環保局不定時規畫有稽查行動,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到重罰。民眾若發現偷排污染行為,亦請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電話0800-066666或7351928檢舉,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本縣的生活環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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