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3起酒駕送辦 草屯警方籲尾牙酒後勿開車

▲草屯警方籲尾牙餐酒後勿開車。(草屯分局提供) 大 中 小 年終將屆各公司行號多舉辦尾牙,卻因此令酒駕事件有增無減,草屯警方近期深夜針對酒後駕車、惡性違規加強取締,19日1晚就查獲3起酒後駕車案,均依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警方特別呼籲大家酒後勿開車以確保己身安全。草屯分局21日指出,分局105年1月至今取締酒駕達434件、肇事108件、移送338件、酒後肇事達25%,希望汽機車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年終尾牙季到來,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警方說豐城派出所警員於19日晚間19時50分在中正路土城國小,查獲江姓駕駛酒後駕車,其酒測值高達0.92MG/L,以公共危險罪嫌帶回所偵訊並移送。同晚新光派出所晚間22時04分於芬草路2段,查獲蘇姓駕駛酒後駕車酒測值1.05MG/L,經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草屯派出所副所長、警員3人執行巡邏勤務中,於19日22時35分於虎山路發現陳姓駕駛自小客車,臉上帶著酒後的倦容,立即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30MG/L,即以公共危險罪嫌逮捕偵訊移送。一夜3起酒後駕車案件,草屯警方均依刑法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法辦,呼籲駕駛人勿心存僥倖,「不酒駕保平安」。全台歷年遭酒駕肇事斷送生命或重傷案件相當高,若喝了酒切勿再駕車,親友應協助開車,確實遵行「酒後不開車」原則,尾牙季公司團體聚餐多,主管應提醒員工勿酒後開車,警方將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保障民眾及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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