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東海魚類滅種的中國掃蕩式捕撈


“魚太少了。滿載而歸是做夢都不敢想的,帶著不想虧本的心情出海,提都別提了。”將江原道東海岸漁場當成生活家園的漁民們怨聲載道。這裡的代表性魚類資源——明太魚其實已經消失不見了。去年,江原道東海岸捕獲的明太魚只有3噸。截止1980年代,東海岸每年都能捕到2萬噸以上的明太魚。秋刀魚也是一樣。去年的漁獲量(113噸)僅為1995年(3268噸)的3.5%。去年,青花魚漁獲量(257噸)為1995年(4983噸)的5%。鯷魚和魷魚的漁獲量每年都在銳減。漁民們指出,漁場荒廢的原因在於朝鮮和中國於2004年簽訂的東海聯合漁業協定。明太魚和魷魚等回遊性魚種隨著潮流向南移動,中途遭到中國拖網漁船無差別的濫捕。在朝鮮東海水域捕撈的中國漁船,2004年為114艘,2011年為1299艘,2013年為1326艘,2014年增至1904艘。 今年也有1255艘(本月9日為準)來到該海域進行捕撈。魚類資源的枯竭,給漁村經濟造成了惡劣影響。江原道廳下屬的環東海本部(水產政策、漁業支援、海運港灣業務)最近委託韓國海洋水產開發院進行了“中國漁船朝鮮水域捕撈損失調查”,該調查的結果顯示,中國漁船的捕撈造成每年魷魚產量下降所帶來損失最高達1000億韓元(人民幣約5.85億元)。包括明太魚和青花魚等其他魚種在內的損失金額將更大。專家指出,雖然指定禁漁期和開展放養魚苗項目等恢復魚類資源的努力很重要,但應該首先阻止中國漁船的掃蕩式捕撈。韓國海洋水產開發院建議引入漁獲證明制。對外貿易法規定,進口農水產品和加工品,並不按照漁獲地點,而是將通關地指定為原產地。因此,無法確認中國向韓國出口的水產品中有多少是在朝鮮水域捕獲的漁獲量。韓國海洋水產開發院有關人士說:“如果引進漁獲證明制,對中國產進口水產品的漁獲地點和漁獲量進行比較,就能了解中國漁船是否在朝鮮水域進行了非法濫捕。”對駛入韓國國內的中國漁船是否進行了非法捕撈進行調查,一經發現,可以考慮適用限制其使用港口服務的港口國措施協定。如果像現在一樣對魚類資源枯竭放任不管,將無法避免“第二次明太魚失蹤事件”。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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