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正草案逐條審查 管制機關位階喬不攏
▲電業法修正草案14日進行逐條審查,但包括電業管制機關的位階朝野產生分歧,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提出,將討論後的條文版本分為A、B兩案,等到第2輪再來討論。(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4日逐條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會議結束之後,僅在弱勢團體電費減免等取得共識,但對於未來電業管制機關的位階有分歧。草案共有13條有爭議,暫時予以保留,等待15日再討論。對於未來電業管制機關的位階,行政院所提出的版本是三級機關,是經濟部能源局,但國民黨立委皆認為應該有如NCC的獨立機關。國民黨立委王惠美表示,電業管制機關在經濟部底下層級太低,超然性不夠,恐受到政治力影響,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且經濟部的人員與專業度是否足夠也是個問題。最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提出,將討論後的條文版本分為A、B兩案,等到第2輪再來討論。今日朝野取得共識的草案條文,是弱勢團體電費減免,由政府編列預算或由台電支出。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