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金占率溜滑梯? 醫改會點名8醫院

▲醫改會分析醫院財報發現,有財團法人醫院明明盈餘成長,但社福金投入比率卻下降。(圖/記者陳鈞凱攝,2016.12.13) 大 中 小 醫院明明有賺錢,投入醫療社福金占率卻縮水?醫改會今(13)日召開記者會點名分析醫院財報發現,有8家醫療本業賺錢的財團法人醫院,近3年明明盈餘成長,但社福金投入比率卻下降,醫改會要求速修醫療法,把醫院美食街、停車場或股利收入等也一併擴大納入社福金提撥基礎,好讓全國每年增加8至18億元的社福金。現行醫療法規定,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的10%以上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表示,立法用意就是要得到免稅優惠的非營利財團法人醫院善盡醫院社會責任,但近來卻仍有不少醫療社福金該幫忙、卻沒派上用場的案例登上新聞版面。醫改會研究員沈珮涵說,醫改會進一步分析醫院財報發現,在23家醫療本業賺錢的醫院中,扣除5家過去社福金投入比率較其他醫院高出許多的極值醫院後,仍有4成、8家醫院盈餘明明成長,但社福金占率卻下降。這8家醫院分別為長庚、國泰、亞東、嘉基、為恭、聖保祿、台中大里仁愛、礦工醫院,不過,沈珮涵指出,儘管這8家醫院社福金占率皆下降,但僅有亞東實際支出金額有減少,從5305萬元減至3925萬元。劉淑瓊強調,雖然醫療法規定財團法人醫院只要提撥醫療收入結餘10%以上當作社福金即可,但財團法人醫院享有多項免稅,卻出現「醫院盈餘搭雲梯、社福占率溜滑梯」現象,實有修法檢討免稅資格及公益責任的必要。醫改會呼籲修法把餅做大,應將醫院的金雞母如美食街、停車場、股利收入等非醫務盈餘一併擴大納入社福金提撥基礎,且醫院應在官網、門急診布告欄或護理站張貼明確的社福金補助標準與申請辦法。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衛福部目前已有醫療法修法草案在行政院審查中,其中看法與醫改會一致,將修法將社福金占率的計算基礎擴大至所有收入,希望能在本會期送入立法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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