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戶政所再添服務 受理完成結婚登記

▲新興戶所到院服務,辦理結婚登記。(圖/記者郭文君攝) 大 中 小 行動戶政所再添服務佳話!市民張先生因故住院,無法在預先選定好的良辰吉日與太太一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高雄市新興區戶政所在瞭解當事人的情形後,在當事人選定的結婚吉日,主動派出行動戶政所前往長庚醫院,當場受理完成結婚登記,即時牽成一樁共結連理的佳緣。張先生及太太原是夫妻,惟當時年少不經事而因故離異,但2人並未就此不相往來,反而多年來在生活上依然相互照顧扶持,就在張先生日前因病住院以來,太太不離不棄的照顧,讓已年過半百的兩人決定再續前緣,就在兩人擇定結婚吉日後,卻因張先生暫時仍無法出院,使得2人無法在擇定的佳期吉日共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眼看時間日日逼近,不知如何是好。張太太前往新興區戶政事務所請求協助,受理人員在瞭解需求與現況後,當事人的相關書證與文件均已備齊,於是決定派出行動戶政所,由戶政人員攜帶戶政電腦及相關作業設備前往張先生所在的長庚醫院,將受理現場從戶所移至醫院的病房中,登錄資料並列印出結婚登記申請書,由兩人確認內容簽章後,在子女及親友的見證下,即時完成結婚登記。夫妻兩人對於新興區戶政所人員熱心主動提供協助,以及行動戶政所如此貼心便捷的服務,衷心滿懷的感激。新興區戶政所主任方聰士表示,我國的婚姻制度原係採儀式婚主義,民國96年民法修正後改採登記婚制度,亦即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始生效力。戶政人員對於能以行動戶政所即時為市民登記完成一樁共結連理的姻緣,且看到當事人雙方臉上洋溢著幸福喜悅的神情而深感榮耀。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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