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口施法治病 行善團團長性侵2女信徒遭判346年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中華民國嘉邑行善團創團長黃塗德被指控以治病為由,在自己創辦的宮廟太昊殿等地,性侵2名女信徒多達81次,日前雲林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罰判處黃男346年徒刑,合併執行30年。55歲的黃塗德是中華民國嘉邑行善團創團長,雲林太昊殿創辦人,號稱能通神通幫人治病,被信徒尊稱為老師,是雲嘉地區頗有聲望的人物。然而他卻被指控在2013年10月間,藉口女信徒罹患腫瘤,需要施法、吸毒治療,在太昊殿等地性侵2名女信徒多達81次,並恐嚇女信徒若不從或告訴旁人就會發病死亡,其中一名女信徒還只是國中學生,另一名則為大學甫畢業的年輕女子。被害的女大學畢業生雖以生理期來、生病等為由拒絕,但仍被性侵多達30次,最後以錄影筆蒐證後報警;國中女學生則憑記憶,記得一周被性侵5次,檢方掌握雙方通聯紀錄後,發現她應被約出性侵約51次。黃男庭訊時則稱自己只有約她們出來、施法為她們治病,是因兩女跟自己不和才會指控性侵。但2女都證稱黃男性侵前會對他們塗抹藥物,也都指證黃男腹部有疤痕,且經過精神鑑定、測謊後,證實2女都曾遭性侵造成心理受創,法官因而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罰,判處黃男346年徒刑,合併執行30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