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6月淹水影響3萬旅客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桃機公司
▲針對擁有我國國門稱號的桃園國際機場,在今年6月發生史上最嚴重淹水,影響班機超過200架次、旅客超過3萬人的事件,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13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及包宗和提案,糾正交通部及其所屬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資料照片/記者邱明玉攝) 大 中 小 針對擁有我國國門稱號的桃園國際機場,在今年6月發生史上最嚴重淹水,影響班機超過200架次、旅客超過3萬人的事件,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13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及包宗和提案,糾正交通部及其所屬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監察院表示,交通部自1979年桃園國際機場啟用管理,並於30年後的2009年辦理「國家門戶-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專案計畫」,工程內容以航廈兩側帷幕擴建(外觀)與入出境大廳整建為主,但未包含大樓內部所有排水管線,且歷年增建各式停機坪、維修機坪,水泥舖面之面積增加高達65.7公頃。監察院指出,由於排水幹線仍為1979年時所完成的舊管線,顯有重視擴建運量之設施,而輕忽需同步更新基礎建設的情形,導致近3年來航廈漏水、淹水或水管破裂情事一再出現,使國家門面之國際機場屢屢登上新聞版面,核有違失。監察院再表示,2010年1月桃機公司成立接管迄今,有關機場相關竣工原始圖資仍交接不清,上至高層主管人員、下至基層人員竟多不知原始圖資去向,至監察院約詢後才緊急尋找調閱,檔案管理交接顯有違失,遑論排水幹線之設計使用功能、渠面維護、底泥及雜草清除等維護管理執行能否確實,殊值澈底檢討改進。監察院也說明,交通部及桃機公司核准及定頒施行「桃園國際機場水災緊急應變處理作業程序」,卻未將防水閘門納入處置,使第一、二航廈共計51座防水閘門無啟閉制度,遲至本案該次淹水事件後才納入標準作業程序;且桃園國際機場雖設置有2千多支監視器,桃機公司卻無法及時監看防水閘門未關而致第二航廈地下室淹水及停電,營運控制中心竟查無任何紀錄可稽,迄今仍查無該案豪雨通報來源,管理及運作機制顯有失當等,均核有違失。另外,監察院指出,國工局主辦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定頒「營建土石方處理作業要點」,並使承包廠商依規定執行,但桃園國際機場內獨立各工區之土方運行無相關機制可稽,肇致難以查核施工廠商將土方運至工區外或獨立之另一工區處置,也顯有疏失。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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