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民進黨強行通過勞基法 社民黨:眼中只有資本家利益

▲ 工鬥團體抗議砍七天假。(圖/記者陳明安攝,2016.12.6) 大 中 小 立法院院會6日審查通過《勞基法》中攸關於「砍七天假」、「一例一休」等爭議修法,對此,社民黨表示,民進黨不顧場外絕食超過一個月的勞工團體抗爭、與五成以上民眾的反對,以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砍七天國假的黨團版本,社民黨表達強烈譴責,批評民進黨眼中只有資本家利益,而無視九百萬勞工權益。社民黨說,民進黨不斷以一例一休、勞工特休等,看得到卻不一定吃得到的「配套」,強化砍假正當性,對資方卑躬屈膝,對勞工軟土深掘,最後更公然違背競選時「降低年總工時」的承諾,硬砍七天假。社民黨召集人陳尚志表示,針對民進黨修正《勞基法》第38條,增加勞工特休天數,作為砍七天國定假日的配套,他痛批民進黨一方面以「全國一致」的理由,強行推動砍七天國假,另一方面提出的勞工特休天數,卻僅在前五年與公務員特休天數相近,「這算什麼全國一致?」。此外,陳尚志也批評民進黨的特休辦法,是「假裝收買勞工年資5年以下者,實際坑殺勞工年資6年到24年者」,並引述勞動部104年度的統計數據,指出全體勞工中平均年資不滿5年者,主要是15歲到34歲的勞工,多數年資超過10年以上的中老年勞動者,每年僅多得到一天特休,實際上無法在民進黨的特休辦法下受惠。社民黨秘書長伍維婷認為,用特休換砍假是「錯誤類比」,她強調,特別休假與國定假日的意義截然不同,相較於國定假日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法定應放假日,過去勞工往往因為各種因素而未能休完特休,甚至因必須看雇主臉色而不敢休假,兩者根本無法相提並論。伍維婷也質疑,雖然資淺勞工每年多出三到四天的特休,但年資滿五年後,每年只增加一天特休,代價卻是每年都被拿走七天,雇主一定要放、否則補發兩倍工資的國定假日,她表示「怎麼算都是勞工吃虧,民進黨是把勞工當冤大頭」。陳尚志最後說,民進黨執政不過半年就嚴重腐化,為資本家的利益,而犧牲勞工的休息權,用混淆視聽的「一例一休」與毫無誠意的「半套勞工特休」,強行由勞工手中「換走」七天國假,民進黨勢必要面對其粗暴行徑的後果。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