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犯竊41起 張姓慣竊落網移辦
▲短短一天犯下3起竊案的張姓慣竊遭警查獲移辦。(記者簡勇鵬攝) 大 中 小 斗南警分局新光等三所轄內的一天2起皮包和1起超商竊案,經警循線偵查發現是同一竊嫌所為,在昨(29)日晚上將鎖定的張姓嫌犯傳喚到案,並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住斗南鎮西伯里的49歲張姓男子,自民國75年犯下首起竊案後,迄今30年來共犯下38起竊盜案,是名喜歡隨機偷竊的順手牽羊慣竊,其所偷的贓款和物品金額雖不多,卻是經常被警方鎖定的涉嫌小竊案對象。前(28)日,斗南警分局的大埤所受理一起損失證件和50元的皮包竊案,新光所則發生一起超商遭人竊損價值218元的口香糖和巧克力竊案,斗南所受理另起竊損1400元的皮包竊案,經三所受理員警調閱監視器,均鎖定該名騎乘AXX-91X機車男子涉有重嫌,於是鎖定喜歡隨機偷竊的張姓男子涉嫌,並在昨(29)日晚上將其傳喚到案,張嫌也坦承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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