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8年,我仍積極地整夜跟老公求歡,但...我還是「處女」啊!背後真相竟是...令人不勝唏噓!
「結婚18年,老婆仍勤奮的整夜跟我求歡,但...她還是處女啊!」背後真相竟是...令人不勝唏噓!「結婚18年,老婆仍勤奮的整夜跟我求歡,但...她還是處女啊!」背後真相竟是...令人不勝唏噓!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了,才給您寫信的,因為我的事情我不能跟身邊任何人講。
我今年38歲,兒子九月份上大學走了。我老公給了感謝我為孩子的付出,過生日的時候給我買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我很高興,那天喝了些酒,我對我老公說:我最想要的生日禮物不是首飾,不是房子,是想讓你要了我的處女之身。
我以為我老公會答應,但是,沒想到他拒絕了。
看到這裡你一定很奇怪吧,為什麼兒子18歲了,我也結婚這麼多年了,怎麼還會是處女之身呢?
說起來這話長了。我是廣西人,17歲的時候跟同鄉的一個姐姐和他的男朋友來河北打工了。工作是他們幫我找的,因為我很小,他們都很照顧我。我們在同一個飯店打工,我和姐姐當服務員,姐姐的男朋友幫廚。晚上在郊區租的兩間平房裡住。我自己一間,姐姐和他男朋友一間。
後來,姐姐懷孕了,不上班在家待產。我和姐姐的男朋友還在那個飯店上班。他們說等孩子生下來就回老家辦證辦喜事。結果,孩子生下來三個月以後,姐姐突然走了,留下一封信,還有那個吃奶的孩子。姐姐是跟一個男人去香港了,那個男人以前常去飯店吃飯,和我們都很熟,有時候還給我們幫幫忙,我們都很感激他,但沒想到姐姐一直和他有更深的交往。
姐姐的男朋友都瘋了,他是那麼喜歡姐姐,對姐姐那麼好。他除了傷心以外,對那個孩子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一個三個月大的孩子怎麼處置他呢?就算是送回老家,要怎麼說?
是我主動說的要做孩子的媽媽的,姐姐的男朋友說,我把你當妹妹啊,不可能讓你這麼帶個孩子啊。
我說我和你結婚吧,就說孩子是我生的。
他愣愣的看著我。我是真的很喜歡他的,其實就是姐姐在的時候,我也很喜歡他,他長得很高很帥,而且那麼體貼,但我知道他喜歡的是姐姐,對我沒那方面的意思。
我說,我只是跟你形式上結婚,能給孩子上戶口。
就這樣,我成了孩子的媽,回了老家和他辦了證。這件事只有我們知道,家裡人誰都不知道。我們每年回老家一次,有的時候兩三年回去一次。
我也真的把孩子當初我親生的了,也真的把他當老公了,因為他除了沒和我上床以外,其他方面對我真的不錯。為了能掙更多的錢,老公在孩子兩歲的時候就自己去北京打工了,我還在河北這邊住,他說那邊掙錢這邊花,我不用上班也可以過的不錯。他說的對,北京房價一萬一平米的時候,我住的這裡才八百一平米,雖然只有不到二百公里的距離,但三線城市的生活成本,比首都低多了。開始老公每個月給我三千一個月,我和孩子除了生活費,還能剩下一千,就在這裡買了房,八十平米的,三口人住也很好,我們把戶口從廣西遷到了河北。老公每週回來一次,回來以後帶我和孩子吃飯,遊玩,一家子其樂融融的,我覺得這樣也很好。後來,老公每個月給我一萬塊錢,我除了孩子的生活費和補課費,也能有盈餘,比身邊不少雙職工家過的都富餘。
孩子也當然不會想到自己的媽媽不是親生的了,只覺得我是留守媽媽,對我很心疼,很懂事。今年考大學也考上的985的大學,別人都很羨慕我。老公更是感激,所以,給我買了大房子。
我突然想,是不是他也適應了這樣的方式了?也覺得我們之間有親情了,我希望和他能成為真正的夫妻。於是我過生日的那天,我把我的意思跟他說了。
但是他拒絕了我,不但拒絕了我,而且,第二天他對我說要和我離婚。
他說他不能再自私的留住我了,我應該有自己的感情生活,有自己的孩子。他希望解脫了我。他說在這裡的兩套房子都給我,然後家裡我存的錢也都給我,再給我二十萬現金。算是對我的補償吧。還說,至於兒子,如果我願意就一直讓他以為我是親生的,如果我不願意了,他去跟兒子解釋這件事。
我不答應,我說就當我喝醉了,就當我什麼都沒說過,我們就還這樣生活吧。
我哭著求他,但他怎麼都不同意了,他說如果這樣下去,他會自責一輩子的。
現在他留了一張離婚協議書回北京了,但我卻心疼的要命,我不想失去他,哪怕我當一輩子處女,我也希望他做我的老公。
老師,我該怎麼辦呢?
答:
看了你的故事,真的是唏噓不已。想說你傻,但是又想著,這世界上男女之情最怕的是「願意」二字。你用你的青春年華,做了一個男人十八年的保姆,替他養大並教育好了一個孩子。
這個男人是幸運的,遇到了你這樣願意為他付出一切的女人。這個孩子更是幸運的,如果沒有你,他的命運會是怎樣,難以想像。
但你自己呢?從某一個角度來說,你也是幸福的,因為你的付出,得到了你愛的人給你的名分和照顧。只是這世間,男女之情換不來,他從一開始就不愛你,你怎樣付出,他還是不愛你!
正因為不愛你,他才給你更多物質的東西,才希望盡快放手。這十八年來,你過的是無性生活,他可不一定過的是無性生活。你過的是有親情沒愛情的生活,但他未必沒有他自己的愛情。在感情上,男人比女人自私的多,現實的多。
我認為,你還是盡快結束這段婚姻吧,至於孩子,你可以選擇讓他知道真相或者不知道真相。你應該選擇你自己的感情了,找一個真正能愛你的人,也許為時已晚,但是越拖越晚,對於這段婚姻,你付出了太多,對於這個男人你也付出了太多,無需太多了,因為再多,對他也只是撕扯,也是負累,再多,他也愛不上你,你十八歲的時候,他沒愛上你,沒上了你的床,你三十八歲,他更不會要你。說句不好聽的,他可能去找小姐都不會和你上床,他知道上了你的床,他就不好下來了。
從這個男人身邊離開吧,帶著他給你的錢,帶著你自己的尊嚴離開吧,說句俗點的話,別讓一棵樹擋住你看森林的眼睛,世界很大,男人很多,你一定能找到比他更愛你的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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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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