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不是病因 用藥退燒不能治療疾病
▲食藥署提出使用退燒藥4撇步,先了解發燒原因,經醫師開立之退燒藥應遵照醫師處方使用,小心藥品併用,注意是否有藥品過敏反應。(Photo Credit: ingimage) 大 中 小 交替之際也是流行性感冒好發時期,其中幼童感冒常伴隨出現發燒症狀,讓家長焦頭爛額,對於是否給予退燒藥,常常無所適從;食藥署提醒,當幼童出現不明發燒症狀時,應立即就醫治療,切勿自行給予退燒藥,以免延誤疾病之治療。食藥署表示,給予退燒藥應掌握發燒三階段,於「發熱期」適時給藥,遵照醫師指示使用,切勿過量,以免導致藥品不良反應。正確給予幼童使用退燒藥必須注意,瞭解引起發燒原因,發燒是身體健康出現警訊的一種症狀,常是人體啟動免疫反應表現並非病因,因此當幼童出現發燒時,應立即就醫治療,瞭解引起發燒原因,才能夠對症下藥。掌握發燒三階段,適當給予退燒藥,第一階段「發冷期」,體溫中樞溫度持續上升,手腳冰冷,甚至出現發抖來產熱,第二階段「發熱期」,全身逐漸溫熱,可能會伴隨呼吸心跳變快、倦怠等症狀,可以應適時補充水分物理性降溫,若幼童發燒溫度超過38.5° C且有不舒服,可適時給予退燒藥。第三階段「散熱期」開始流汗,體溫逐漸下降,活動力恢復。此階段應適時補充水分,提供飲食補充營養及熱量,適當的保暖、擦汗或替換乾爽的衣物;建議家長紀錄幼童發燒之最高溫度及頻率,若持續高燒超過2天,建議立即回診治療。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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