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婉如案將滿廿年 民進黨立委擬修法取消重大犯罪追訴期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劉世芳、蔡易餘1日舉行聯合記者會指出,他們將提案修《刑法》,取消重大犯罪的追訴期。(圖/記者邱明玉攝,2016.12.1) 大 中 小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劉世芳、蔡易餘今(1)日舉行聯合記者會指出,前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命案於本周六(3日)零時,將屆滿20年追訴期,未來就算知道兇手是誰,但因追訴期到了,也無能為力,另像陳由豪這樣的重大經濟犯罪,只要滿10年追訴期就可返台,因此他們將提案修《刑法》,取消重大犯罪的追訴期。王定宇說,「大家能不能容忍,像陳由豪這樣的重大經濟犯罪,拿著錢在海外吃香喝辣,時間到了,什麼事都沒有回到台灣來」?「能不能容忍一條命,不管是一般百性或達官貴人一樣重要,命案的部分,能不能容忍追訴期到了,他就沒事了」?「能不能容忍當國家因為他掌握權力,所以壓制某些傷害沒辦法辦,等能辦的時候,已經過了追訴期」?王定宇指出,這些犯罪的樣態,參考了美國、德國等國立法,他們對某些犯罪型態是沒有追訴期的,「正義是沒有期限的」,修法重點在於,將《刑法》80條追訴期的修正,「犯罪致人於死、或犯罪所得或不法利益達1億元以上者,無追訴權時效;另外如果犯罪行為人逃匿而被通緝,或是因戰爭、政府行為等其他障礙事由,導致偵查無法繼續,偵查時效都先暫停」,避免嫌犯刻意潛逃出境,或是執政者刻意掩埋真象。王定宇說,未來也考慮對幼兒、孩童相關的案件,不管是性侵或命案,都列入到無追訴期的期限,這也表示,這個國家對這樣的罪行絕不容忍。至於元首犯罪部分,王定宇表示,這次修法重點不是以身分,是以犯罪的樣態跟量刑,因為用身分正面表列的話會列不完,除了元首,院長需不需要?所以現在是以本刑死刑為最重罪責,還有加上經濟犯罪的樣態,再加上對幼兒的犯罪樣態,列為無追訴期,其他的犯罪就按照原來的方式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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