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萬安演習 18日下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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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萬安演習民眾應全力配合防空疏散避難。(圖/記者李清貴翻攝,2017.5.15) 大 中 小 宜蘭縣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訂於5月18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宜蘭縣警察局呼籲民眾演習警報發放後,應全力配合防空疏散避難及燈火、交通管制。宜蘭縣警察局表示,本次演習是以強化全民防空整備及強固國土安全防護機制為主軸,驗證行政體系運用動員、民防、緊急醫療、災害防救等各種緊急應變機制,執行動員整備工作與轄內重要基礎建設之安全維護作為,藉此提升全民敵情警覺,落實全民防衛動員,實踐全民國防之目的。宜蘭縣警局指出,為培養本縣全民防空意識,提升防空警覺、藉由警報之發放,全面執行交通、燈火、音響管制,開設防空避難處所,指導人車疏散、避難,寓訓練於演習,藉以提升本縣執行空襲災害搶救應變能力。宜蘭縣警局特別呼籲民眾在演習警報發放後,應全力配合實施燈火及交通管制,並立即緊閉門窗、水電、瓦斯、熄滅煙火,街道中之行人,請依避難指示或執勤人員引導至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鐵路局各班次正常行駛,搭乘火車旅客請於演習前到車站候車,上、下車旅客,請依執勤人員指揮疏散避難。行駛中之車輛應即靠邊停放,車內乘客應迅速下車就近避難,高速公路交流道實施管制,准下不准上,車輛下交流道後立即疏散避難。除此之外,縣警局指出,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將於各該地區演習當日13時30分,利用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災害訊息廣播平台」介接系統,發送簡訊至演習區域內所有3G、4G行動電話,以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及相關事項,並於14時發送演習結束之訊息,演習期間,違反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者。依民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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