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警開槍誤殺賊「卻被對方家屬告起訴2000萬賠償金」,警政署長看不下去「下令打贏這場官司」!
2013年,新北市中和竊賊黎育維駕車逃到西門町鬧區,因心虛害怕警察攔檢,竟開車衝撞人行道,企圖襲警。員警張景義為了護民,避免黎嫌再度衝撞、傷及無辜,朝車輛輪胎開了2槍,但其中一槍不慎擊中黎嫌腹部,最後失血過多,送醫後不治。未料勇警事後竟在對方家屬提告下,遭檢方起訴,還必須付出大筆賠償金,引發社會憤怒!
從警25年的張景義 (46歲) 指出,當時他肉身擋在前面,警告黎嫌停車下車,但對方不聽勸,還不斷衝撞人行道,情況危急,他判斷不開槍可能會危害民眾,才會開出2槍,未料卻因此吃上官司。 據悉事發後,檢方一開始認為張景義正當防衛,兩度不起訴,未料嫌犯家屬第三次提告後又決定起訴,理由是,打中黎嫌的子彈是從擋風玻璃穿透,與張景義所說「瞄準輪胎」有落差,因此判定他使用槍枝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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