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維持還有經營「這段婚姻」呢?不懂得趕快看這篇吧!看完你就會知道!
今天散步的時候鄰居問我,什麼時候結婚,確定就是他了嗎。當局者迷,但一旦確定什麼是想要的,要麼走,要麼心甘情願地留。我們常常探討,究竟是什麼樣的人能和我們共度餘生?而兩個人結合的基礎,又該如何維持和經營?男女雙方一開始產生「愛情」的情感現象,我們稱之為「激情愛」。實質上是緊張的生理狀態喚起,比如心跳加速、臉頰發紅、手指顫抖。這與恐懼、焦慮、開心時的生理狀態是相似的,也就解釋了為什麼「英雄救美」多演繹出動人的愛情故事。處於激情愛中的我們萬分渴望和對方融為一體,心無旁騖,如沐浴於春風般沉醉,時時刻刻心心念著對方的好,在相識、相知、相愛的過程中,以為能夠得到至死不渝、地老天荒的愛情。而常識告訴我們很難。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激情和浪漫只能發生在愛情初期,感性色彩濃厚難以經久不衰。從前我常常渴望擁有理想中最完美的愛情和伴侶,這樣的伴侶有著和我一樣的思想維度,能理解我的文藝情懷,剛說上句便接下句般的詩詞酬唱,思維碰撞間擦出的火花,能給我最浪漫的感覺,即精神上的高度契合。然而這種激情和浪漫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冷卻並消耗殆盡,一段段不經考驗的「激情愛」給了錯誤的愛情觀一記響亮的耳光。普世價值觀認為結婚以後雙方的感情就會穩定下來,於是情侶們雙雙臣服於這個大道理,去了民政局做了登記。殊不知若是這段感情沒有從「激情愛」過渡到「夥伴愛」的階段,也難以繼續存活。因愛情而結合固然沒錯,因美貌與性而結合就有一定的不可逃避的風險。婚姻的基礎在於感情、性、經濟,三者滿足其二就也能夠算美滿。感情這個名詞說來範疇也夠大,它不僅包括依戀、利他、親密,還包括雙方的人格相容性,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而美貌既不是經濟,也不等同於感情。雙方的人格不相容,便容易導致感情破裂,婚姻的基礎也就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了。在「夥伴愛」中,沒有「激情愛」那麼熱烈動盪,但它更趨於穩定,對於一起生活的伴侶有一種深刻的捲入感,彼此理解、尊重,相互依賴,如同親人一般的感情,穩定又幸福。人格的相容是「夥伴愛」最重要的成分,也是感情培育的基礎。兩方的人格都相對穩定,不像美貌與性魅力那樣易變,婚姻就能平穩。人格相容的伴侶是什麼樣的?我們常說,結婚該找一個相似的還是互補的,這裡說的相似和互補就是人格的兩種相容性,而該選擇哪一種,根據具體每個人的情況具體分析,沒有確定的答案。相似的人在一起,好像一個連體嬰兒,也是我之前的理想。和這樣的人在一起,共同的生活節奏,共同的興趣,三觀一致或者至少在價值觀上一致,而又保持各自的獨立性,生活協調有致而又不乏驚喜;但是很容易停滯,產生步伐的拖遝,不容易往不同的領域擴展和進取,因為人格太一致了,認為彼此就是最完美的另一半,畢竟人總有以自我為完美模型的潛意識。相反,互補的人在一起,形成製約和平衡,相互滲透和影響,術業有專攻從而效率高、執行快,在任何情境下都易生根發芽,比如美國的三權分立製也是這個道理;但如果今後任何一方失衡,影響力過大或過小,激化了矛盾和衝突,這個體系也很容易崩塌。人格的相似與互補還都是客觀理論,主觀上的因素也占有感情中的一定比例。彼此只有願意相互寬容和接受對方的相似點或互補點,才能延續這段感情,達到「夥伴愛」的程度。與其窮盡一生追求一場醉生夢死的愛情,不如踏踏實實找一個能給你「夥伴愛」的另一半。汲汲營營地維持這段感情,總比無頭蒼蠅四處飛來得溫暖安心。而我也從懷著少女情思、一味地追求心靈與感官上的喚起的激情愛,逐漸趨向於「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的夥伴愛。與鄰居道別後,我打開了門,仰頭是他的臉。相濡以沫三年有餘,已經習慣對方的存在。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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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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