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一審逃死刑 小燈泡媽:目前沒意見

「司改國是第1分組第3次增開會議」13日在司法院舉行,遭虐死2歲男童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右)與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左)都出席會議。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6年5月13日 大 中 小 內湖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王景玉起訴,建請求處極刑;不過昨(12)日上午,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一審依成年人故意殺兒童等罪,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判決,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並未表示意見,今(13)日上午她則照常出現在司法院,以司改國是委員身分參加增開會議,面對媒體詢問不願多談。去年3月間發生內湖女童命案,震驚全台。凶嫌王景玉隨後便遭到警方逮捕,案經移審至士林地方法院後,王景玉表示認罪。去年5月間,士林地檢署偵結此案,並根據榮總醫師劉英杰所提出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王嫌對女童小燈泡連砍23刀的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導致無法辨別自己行為及能力等,因此依殺人罪嫌起訴王景玉,且因其極為凶殘之手法,請求處以極刑(死刑)。全案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後,王景玉坦承犯案,並表示:「我殺人,接受法律制裁!」。案經一審,昨天上午判決結果出爐,依成年人故意殺兒童等罪嫌,判處被告王景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決一出,引發社會譁然,不過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則始終未對外表達看法。今天上午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增開會議,王婉諭也以司改國是委員的身分赴司法院開會;面對大批媒體守候,她低調不願多作回應,僅表示自己「目前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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