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聲明有高人指點?專家:全是脫罪之詞
▲陳星昨(9)日晚間打破沉默、發表聲明,不過有專家在看過之後,直言通篇根本就是經過高人指點的「脫罪之詞」。(圖/社會中心翻攝) 大 中 小 才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輕生逝世後,引爆「誘姦風波」至今仍未平息。遭到各界點名的補教名師陳星,事發12天後首度打破沉默,於昨(9)日晚間發表5點聲明,表示自己曾在林奕含高中畢業後,與她交往2個月,戀情在林女父母知情後結束;他更強調自己並非神隱、也不是所謂的「狼師」,不過有專家在看過這篇聲明後,直言通篇根本就是經過高人指點的「脫罪之詞」。陳星在昨天晚間所發出的5點聲明中提到,98年8月間,林奕含高中畢業準備念大學,兩人是在無師生關係下,才開始交往,但林家父母得知後,便要求兩人分手,這段關係也到此結束。此外,陳星還提到,林奕含自16歲起就患有嚴重的憂鬱症,當時兩人素未謀面,之後回憶起與林奕含來往的過程,她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始終快樂不起來,她總說自己是文學的靈魂被禁錮在理工的軀殼中。至於讓他被影射為主角之一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小說,陳星在聲明的開頭就表示,自己並非「李國華」;但他也說道,作者生前已在新書發表會中否認她自己就是小說主角,將尊重作者自由、不予置評。最後陳星強調,所有的不實指控和道德批評,將由他自己概括承受,也會配合司法調查;自己已經因此身敗名裂,只希望不要波及到家人。不過此篇聲明,經過專家審視後,卻認為明顯是受到高人指點的「脫罪之詞」。據《蘋果日報》報導,有律師認為,聲明中強調2人是在民國98年8月間才開始交往,顯示出林奕含當時已滿18歲,並且2人間已無師生關係。依法來講,若與16歲以上男女發生關係,除非是以權勢進行脅迫,否則沒有刑責;而據陳星聲明所言,林奕含當時已滿18歲,且2人已無師生關係,自然也沒有「權勢脅迫」之事。另外,警方也提到,陳星的此篇聲明,看起來想讓整起事件定調為「情侶交往時的合意」,顯然是經過高人指點的脫罪之詞;這篇聲明成功地將事情導向為「婚外情」後,便呈現了「道德上雖有錯,但雙方都有罪」的狀態。警方認為,此篇聲明顯示出陳星應受社會譴責,但刑責的部分,恐怕就難以追究。
陳星聲明稿全文: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湮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輿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為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理工科的軀殼中。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誣衊毀詆、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須建立於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再為此案耗費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 ■ NOWnews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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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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