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28條可起訴陳星?檢察官:機會不大

▲陳星9日發聲明,承認曾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 大 中 小 女作家遭誘姦而輕生的事件,近日鬧得沸沸揚揚,而疑似涉案的補教名師陳星9日晚間也發出聲明,承認曾與林奕含交往,目前檢方將以妨害性自主偵辦。有民眾認為,可用刑法第228條來起訴陳星,但檢察官覺得機會不大。據了解,陳星到台南地檢署說明後,檢方將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偵辦此案。現今民眾猜測有可能透過刑法228條的「利用權勢與人性交」來起訴陳星。對此,有檢察官認為,補習班老師和學生沒有絕對服從、不可抗拒的關係,所以較難以用228條來起訴陳星。此外,據《自由時報》報導,有律師認為,刑法第228條仍受過去的判例拘束,而有些過時的判例已不符時宜,法條也應因時制宜,而陳星案或許是更新的不錯時機。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