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逐步擴大強制律師代理 學者:應提高律師專業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2分組第6次會議做出五項決議,包括逐步擴大強制律師代理(辯護)制度等,圖為該組召集人林子儀。中央社資料照 大 中 小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2分組第6次會議今(8)日舉行,該組做出五項決議,包括逐步擴大強制律師代理(辯護)訴訟制度之採行等議題。但有學者認為,引進強制律師代理的最大障礙,是民眾無法信賴律師素質,所以律師公會應先強化律師專業。據《自由時報》報導,司法院委請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許仕宦等人研究民事案件的一、二審應否強制律師代理,研究結果顯示,引進強制律師代理的最大障礙,是民眾無法信賴律師素質,所以律師公會應先強化律師專業和倫理規範,且透明化律師酬金。此外,研究結果也指出,民事小額和簡易訴訟程序的一審程序,不宜強制律師代理,但小額和簡易訴訟程序的二審則可考慮律師代理;而在一般的民事訴訟程序,可採律師代理以利訴訟進行;另在訴訟團體人數眾多或影響社會的重大案件上,較適合採取強制律師代理。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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