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檢警環再合作 非法清除業者破壞環境難逃法網

▲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622巷90號旁農地處6日遭非法排放廢油類事業廢棄物,縣長徐耀昌強調,不容不法業者破壞環境,違者嚴懲。(圖/苗栗縣政府提供,2017.5.9) 大 中 小 針對苗栗縣屢遭廢棄物濫倒案件,縣長徐耀昌縣務會議中指示,請環保及警察單位積極偵辦儘速揪出偷倒者,嚴懲法辦,邀請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召開「打擊非法棄置廢棄物宣示大會」,宣示查緝非法棄置、保衛縣民居住環境的決心,不容挑戰。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622巷90號旁農地處6日遭非法排放廢油類事業廢棄物,環保局會同警察局苗栗分局文山派出所會勘積極偵辦,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有5噸槽車1輛於該地點違法排放,警方以車追人,循線查獲行為人,其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並涉犯同法第46條刑事責任規定,移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依新修訂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如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上限也由新臺幣300萬元提升至1500萬元。環保局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為有效遏止非法廢棄物入侵,除政府部門積極作為外,仍有待民眾熱心協助,如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有可疑車輛或人員載運廢棄物任意棄置時,請立即以環保報案專線免付費電話0800-066666、苗栗縣民當家熱線1999或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7)558558通報,或直撥110向警察單位報案,即時遏止非法及污染情事發生,共同打擊環保犯罪。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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