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連訂92個蛋糕再低價轉售 知名甜點店怒求償
(更新:新增影片)新北市許姓女子去年四月間,在雅虎奇摩商城向知名甜點店「布里王子の麵包廚房」下訂太陽輕乳酪等92筆訂單,事後她吃不完這些蛋糕、甜點,便抓取店家商品照片當配圖,上蝦皮拍賣轉售,且定價比原店家售價少了近百元。布里王子認為許女侵害商標權,提告求償零售單價1500倍、摺合60萬元賠償。但新北地院認為,許女僅是轉售並無侵害商標權,駁回布里王子告訴。拓德威烘培坊以「布里王子的麵包廚房」註冊商標,專門銷售蛋糕、甜點,廣為網友喜愛,去年4月間,雅虎奇摩商城舉辦母親節活動,消費者用雅虎贈點購物時,1點可折抵現金10元,許女當時下訂5樣商品共92筆訂單,因她使用贈點扣抵,原本售價369元至659元不等的商品,許女實際只支付22元至56元左右。同年6月,拓德威烘培坊另在蝦皮拍賣開設賣場,員工進行市場調查時,發現蝦皮賣家qmeiya使用烘焙房所有的照片,並以較低廉的價格販售同樣商品,且強調蛋糕甜點是正品。烘培坊為查明商品來源,遂請員工以個人名義下訂。豈料員工剛完成付款,烘焙坊隨即接到許女來信,許女要求變更她原下訂蛋糕甜點的收件者資料,甚至直接改到該烘焙坊員工指定的地址,甚至註明「送人,請勿附訂單明細。」烘焙坊出貨給許女的蛋糕甜點,轉了一圈之後又寄回給烘焙坊的員工,烘焙坊因此認定許女盜圖轉賣商品涉嫌侵權,提告求償60萬元。但許女辯稱,部分蛋糕甜點已直接寄送給親友,只是7月起因無法繼續消耗商品,才會在蝦皮拍賣以220元至250元販售,並未營利,且未使用店家商標,絕未侵害其權利或信譽。新北地院認為,依《商標法》「耗盡原則」,商標權已在該商品第一次販賣時耗盡,當商標商品於市場上再度流通時,原則上商標權人即不得再主張其商標權,且許女只是轉售商品,烘焙坊自然不得請求損害賠償,判烘焙坊敗訴。(顏凡裴/台北報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 00:05更新時間 08:52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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