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童星糾眾砍人 組織犯罪部分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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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童星糾眾砍人,組織犯罪部分獲不起訴。(資料圖/翻攝自網路) 大 中 小 曾演出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的21歲昔日童星王欣逸,去年7月涉嫌撂人持刀械、棍棒將一名少年砍成重傷,王欣逸因此被依殺人未遂罪及組織犯罪罪嫌移送法辦,殺人未遂罪部分已於去年11月起訴,而組織犯罪部分檢方認為僅是偶發,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去年7月21日晚間,一名李姓少年與葉姓少年在五福夜市發生糾紛,事後雙方各自找來人馬談判,李姓少年找來曲姓少年等3人,葉姓少年找來王欣逸等8人,其中一名少年被王欣逸等人砍成重傷送醫,事後王欣逸等人還到新北市萬里區一間賓館開毒趴慶功,警方循線逮人,並認為王欣逸等人疑似「南崁幫」成員,因此將他們依殺人未遂罪、組織犯罪罪嫌移送法辦。殺人未遂罪部分,桃園地檢署於去年11月起訴,而組織犯罪部分,因王欣逸等人堅持否認是是南崁幫成員,檢方認為應屬偶發事件,充其量為臨時性組合,證據不足,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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