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中國大陸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以微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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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劉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日前假冒陸方最高檢察長,詐騙中國大陸地區清華大學黃姓女教授人民幣1800多萬元(新台幣9000萬元),台中清水警分局15日拘提劉男等人到案,依法移送。(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傳真 106年2月16日 大 中 小 中國大陸清華大學五十四歲黃姓女教授於105年7月23日遭假冒陸方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銘以微信實施電信詐騙人民幣1800餘萬元(新台幣約9000萬元),其部分遭騙資金於臺灣ATM提款機取現,另發現部分款項以網路銀行方式層層轉帳,其使用之QQ帳號IP位址位於臺灣,陸方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協助協議」洽請我方追查詐騙集團成員。案經警政署啟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統合各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律股檢察官陳信郎指揮偵辦,經追查發現劉姓男子等8人在台中市台灣大道三段一處大樓內組成詐騙集團,以從事提供詐欺機房語音話務系統、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交易及外圍收購、販賣人頭電話卡、個人資料為主要犯罪型態。犯案期間善用人頭電話及大陸通訊軟體QQ、Skype、WeChat等為主要聯絡工具規避警方查緝。全案經專案小組十五日兵分多路執行搜索、拘提行動,將劉嫌等8人查緝到案,經初步偵訊後,以詐欺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持續擴大偵辦中。警方呼籲民眾,檢警辦案絕不會要求提領現金或匯款到任何「指定帳戶」或聲稱要派人來拿錢,也不會威脅民眾不能告訴家人案情;另民眾在接獲不明來電時,切勿過度惶恐失措或依來電者指示至自動提款機(ATM)進行操作,思緒應保持清醒並善用「165」反詐騙專線等管道進行求證或向各警察機關報案。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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