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遭控 向朴槿惠行賄
南韓閨蜜干政特別檢察組14日再次提請法院簽發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逮捕令。特檢組指控李在鎔涉嫌向與崔順實共謀的總統朴槿惠行賄,並為此而挪用公司公款。特檢組還指控李在鎔在聽證會上作偽證。 特檢組認為,三星與崔順實實際操控的公司簽署合同並向這些公司提供資金是為了報答三星物產股東、國民年金公團支持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特檢組還認為,國民年金公團在股東大會上投贊成票是因朴槿惠親自下達指示。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對李在鎔繼承三星集團經營權至關重要。 特檢組還發現,為了解決大集團子公司交叉持股問題,公正交易委員會曾給出三星SDI需拋售持有的三星物產1000萬股股票的意見,後在青瓦台施壓下,該數字縮小至500萬股。 1月16日,特檢組以李在鎔涉嫌行賄等嫌疑首次提請法院簽發逮捕令但被駁回。當時特檢組主張,三星電子與崔順實在德國設立的公司簽署諮詢合同並向其提供的213億韓元資金、向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的16.28億韓元資金、三星集團子公司向崔順實操縱的Mir和K體育財團提供的204億韓元資金等共計433億韓元均屬賄款。 對此,李在鎔表示,三星是迫於青瓦台的壓力而向崔順實母女提供資金,並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回報。三星集團也就特檢組深入調查表示,三星在拋售股份和解決子公司交叉持股問題方面不存在任何不正當請托和行賄行為,閨蜜干政事件爆發後三星沒有再向崔順實方面提供任何資金。李在鎔將於16日到法院接受審訊,法院將在審訊結束後決定是否批捕。(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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